6525 捷敏-KY

資料來源:公開資訊觀測站 2024-01-03 18:39:31

代子公司捷敏電子(合肥)有限公司公告受合肥市生態環境局 裁罰之說明


1.事實發生日:113/01/03
2.違規情形:違反《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暫行辦法》第八條之規定。
3.罰鍰金額:人民幣420,000元整。
4.該主管機關之處分情形:公司被處罰人民幣370,000元整、有關人員被處罰
人民幣50,000元整。
5.預計改善措施:已檢視相關情況並強化管控機制。
6.對公司營運之影響:對本公司財務業務無重大影響。
7.其他應敘明事項:無。